公职贷款
公职贷是我行开办,针对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的人员推出的用于教育、旅游、房屋装修、购买耐用品等方面的个人消费性贷款业务,申请人经我行调查后,符合借款条件、拥有偿贷能力即可获得贷款支持。
一、服务对象
行政类、事业类、企业类的公职人员群体。另包括:律师、会计师、建筑师等专业人士。
二、满足条件
1、中国(不含港澳台)公民,24-55周岁,在本县有稳定住所。
2、在现单位或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及以上(不含试用期)。
3、收入能够按规定方式体现出来。
4、该单位正式在职工作人员,不含劳务派遣及临时雇佣人员;不含退休人员。
三、贷款金额和方式
是向符合相关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的信用贷款,额度30万元。
四、还款付息方式
1、放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按月等额本息还款;
2、放款期限在一年(含)按月结息,到期还本付息。
五、贷款办理流程
贷款受理—贷款初审—贷款调查—贷款审查—贷款审批—贷款发放与支付